BAY51系列防爆熒光燈/防爆雙管熒光燈
 
3 防爆熒光燈產品分類
3.1 熒光燈分類
a)按功率分為:1×20W、1×30W、1×40W、2×20W、2×30W、2×40W。
b)按使用功能分為:普通照明式、普通照明應急兩用式。
3.2 型號意義
BA Y 51 — □×□ □
Y:帶應急功能
功率
設計序號
熒光燈
廠用防爆
3.3 基本參數
a) 額定電壓:50Hz、220V;
b) 額定功率:1×20W、1×30W、1×40W、2×20W、2×30W、2×40W;
c) 應急電源額定電壓:DC7.2V;
d) 應急照明功率:20W、30W、40W;
e) 燈頭型號:G13;
f) 防爆標志:ExdeⅡBT6;
g) 防護等級:IP54。
4 防爆熒光燈要求
4.1 防爆合格證
防爆熒光燈應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要求,并按照規(guī)定的程序由國家認可的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部門審查合格的圖樣和企業(yè)標準進行制造,并應在取得檢驗部門發(fā)放的“防爆合格證”后,方可生產。
4.2 正常工作條件
符合本企業(yè)標準的熒光燈,應在下列條件下能夠可靠工作:
a)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2000m;
b) 周圍空氣溫度為-20℃~+40℃,且24h內的平均溫度值不超過+35℃;
c) 安裝地點的最高溫度為+40℃時,空氣相對濕度不超過50%;在較低的溫度下允許有較高的相對濕度;
d) 在Ⅱ類含有爆炸性氣體環(huán)境場所;
e) 污染等級為3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