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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知名】成都離婚律師|四川離婚律師|四川成都婚姻家庭律師根據(jù)《婚姻法》、《民事訴訟法》之規(guī)定,離婚的程序如下: 1、起草起訴狀;
2、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(jù); 3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(jù); 4、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;
5、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,在法定時間內(nèi)向?qū)Ψ桨l(fā)送起訴狀副本; 6、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(fā)送傳票;
7、開庭: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代理訴訟(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,如果因特殊原因?qū)嵲诓荒艿酵ィ仨毾蚍ㄍコ鼍呤欠耠x婚的書面意見);
8、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(jù)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,以及如何分割財產(chǎn),子女撫養(yǎng)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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