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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0年0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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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(guī)提前預收培訓費
近期,有少數(shù)線下社會培訓機構向中小學生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長時期培訓費,也有部分線上培訓超期收取培訓費。今天,教育部針對這些情況強調(diào),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(guī)提前預收培訓費。
教育部要求各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,嚴格遵守相關規(guī)定,應將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協(xié)調(diào)一致,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,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。培訓費一般應于臨近培訓課程開班前收取,不應過早提前收取。
教育部提醒廣大學生家長,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和成才觀念,了解國家相關政策,理性為孩子選擇課外學習方式和內(nèi)容。提前交費有風險,家長安排學生參加校外培訓要認真閱讀、充分理解培訓合同文本內(nèi)容,不要超期超前交費,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費發(fā)票,依法維護自身權益。
教育部提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,要根據(jù)當?shù)攸h委政府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監(jiān)管,聯(lián)合相關部門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維護校外培訓市場秩序。
來源: 中國青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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